| 索引号: | 33761389G/2020-00019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 文号: | 泸龙府函〔2020〕8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胡市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批复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胡市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批复
泸龙府函〔2020〕84号
胡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的请示》(泸龙胡府〔2020〕11号)收悉。经区政府五届第五十三次常务会、区委五届第一百零五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撤销金山村,设立金山社区。建制调整后的金山社区幅员面积6.5平方公里,辖村民小组15个,户籍人口4111人,户数1298户,党员81人,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山村村委会阵地。
调整后,胡市镇辖社区3个,行政村4个,分别是胡市社区、来龙社区、金山社区、敦和村、黄桷村、三教村、来寺村。
接此批复后,请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