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产粮大市奖励资金 (机电提灌站)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产粮大市奖励资金
(机电提灌站)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泸龙府函〔2020〕91号
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产粮大市奖励资金(机电提灌站)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泸龙农〔2020〕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的实施内容。
二、请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精心组织实施,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在2020年底前项目资金达到95%的支出进度。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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