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龙马潭区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成果的批复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审定《龙马潭区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成果的批复
(泸龙府函〔2025〕21号)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你局《关于审定〈龙马潭区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成果的请示》(泸市自然资规龙〔2025〕36号)收悉。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乡镇级片区专项规划省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3号)和专家评审意见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同意《龙马潭区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批准同意《龙马潭区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纳入《泸州市龙马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街镇片区国土空间规划。
三、强化组织保障,壮大人才队伍,健全推进机制,要注重实施过程中的协同性和耦合性,切实提高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和风险评估,大力推进村庄治理结构优化,完善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配套机制,确保士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稳定、和谐、高效推进。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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