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16:41:1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长乐街三段二号人防大楼6-9,邮编:646000;联系电话:25222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并按工作要点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2条,占比48.1%;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88条、占比51%;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5条,占比0.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人社局收到公民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2.完善规章制度。积极践行“常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规范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工作制度,实现对政务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市人社局网站、“龙马潭区农民工之家”、“龙马就业”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政府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对目录的维护、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做到网站管理职责明确,网站内容保障有力、信息发布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6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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