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16:49:58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龙马潭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25220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区政务公开的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根本,加强政务公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了政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7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条,占比36%;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30条,占比6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制定《龙马潭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股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小组主管领导的“三审三校”审查机制,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同时对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信息公开网站主要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我局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完善相关板块。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站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日常指导与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建立追责制度压实责任。制定《龙马潭区水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从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期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改进。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2023年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水务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加大水务方面宣传力度。围绕全区水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水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促进全区水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针对薄弱环节,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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