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6:12:00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27089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认识,把准方向,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向深入推进,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3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条,占比15%;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79条,占比85%。从公开内容来看,垃圾分类宣传10条,市容市貌整治30条,环境整治11条,燃气整治12条,安全排查20条,队伍建设10条。

2.解读情况。无。

3.回应关切情况。2023年,公开泸州市书记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44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3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答复闭环管理,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承担工作任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制度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审核把关,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

(四)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定期更新平台信息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按照区委区政府考核办法和相关文件政策要求,我局坚持健全公开机制,推进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监督保障体制基本建成,充分满足工作需求。一是完善惩罚机制,确保政务平台建设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适宜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完善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规范申请答复的格式和流程;四是完善协调审查制度,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政务公开内容涉及多股室的,发布前及时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2

行政强制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

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

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2.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公众密切关切问题。

(二)改进情况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各处室(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并审核发布,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准确。

2.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从多层面、多角度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对市民群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梳理、整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语言通俗化、信息直观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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