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3:19:3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77号;邮编:646600;联系人:李升海;联系电话:0830-2522153)。

一、总体情况

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较好地促进了社会公众了解审计、支持审计。

(一)主动公开。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通过市审计局网站、中国审计报、现代审计、泸州日报等渠道公布审计工作动态28条,主要涉及党建、党风廉政、理论学习、审计业务、森林防灭火、垃圾分类等信息;按照财政局要求,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审查,做到合法、合规、及时、安全公开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我局无自主研发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公开宣传栏、报纸等宣传渠道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程,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接到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队伍人手少,信息采编、写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渠道、方式不够丰富多样。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信息写作技能,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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