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3:31:42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龙马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13楼;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25717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情况。2024年,我局利用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围绕群众关切,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相关领域监管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236条。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信息154条,占比65.25%;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82条,占比34.75%。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通过网络问政、书记市长信箱等问政平台公开办件100件,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2081件、全国12315投诉举报热线3833件,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0件、政协提案和答复30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3件,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全力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程度与办理高效率,组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统筹信息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并监督执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相关信息收集与初步整理,局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处理与协调工作。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台账,优化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签批、发布规程,明确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责任等,有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无独立网站、新媒体账号,无相关建设管理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内部成立信息公开专门监督小组,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范围、质量和保密性监督审查,主体办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外部通过设置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对因未及时公开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督促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创新性还不足,考虑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偏好还不够充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创新性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亟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分配还不够均衡,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信息公开较多,对新兴互联网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公开较少。

改进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改进:一是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开设新媒体运营、动画制作、视频剪辑等新型信息公开方式课程培训,帮助工作人员掌握多样化信息传播技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采用图文并茂、短视频、动画等多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可读性,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二是制定信息公开规划,结合全年工作内容和职能职责,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规划,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目标,确保新兴互联网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加强新兴行业的政策解读,组织专业人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行业政策、法律法规,促进新兴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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