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3:54:1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2-11;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251181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打牢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主动、及时、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4年,区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从公开渠道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5条,占比75%;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载体公开信息29条,占比25%。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类信息7条;二是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三是政策类信息15条;四是法治建设类信息1条;五是医保工作动态88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省长信箱办件1件、信访转办2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92件、网络问政平台办件40件、监督一点通办件1件,无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政协提案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我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加大基本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医保工作动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未单独设立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和发布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医保局官网等平台,落实专人及时处理信息的收集、加载、更新工作,并定期对信息发布内容、方式、保密情况进行核查。

)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针对群众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切实保障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合法权利。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各股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生动,可读性不高。

(二)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完善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进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创新解读方式。从重点领域入手,聚焦医保重点政策开展深度解读,从政策适用对象、实施影响、配套准备等微观层面进行细致剖析,强化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内容的解读力度。创新采用漫画图解、案例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实用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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