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0:06:21 【字体:

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马潭区春晖路70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25891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政务新媒体、传统公开载体等累计公开信息9903条,其中“平安龙马潭”系列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公开信息9901条(其中发布征集线索通告2条,警情通报12条),报刊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条。书记市长信箱平台办件4件,“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办件59件,“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办件4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办件1787件。提出人大代表建议1件;提出政协提案1件,答复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聚焦区公安分局职能,履行好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职责,按照要求规范管理政府信息,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主管,情报指挥中心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同时积极发挥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配齐人员,规范运维“平安龙马潭”系列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及时发布更新公安相关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与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监督检查,依法全面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导致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形式较为单一,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新政策、新规定,多以文字形式公开和宣传,缺乏图文解读、短视频讲解等更直观的呈现方式。二是互动响应不够及时,虽然能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按时发布信息,但针对部分留言、私信等个性化咨询,回复不够及时,互动回复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配强具体业务骨干和新媒体运维人员,利用图解、短视频等更直观可视化的形式,对与公安相关的新规定等信息加强公开与宣传,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实用性。二是完善回应机制,设置专人负责日常互动监测与交办,能及时回复的立即回复,无法及时解答的记录转办,办结后第一时间反馈,提高互动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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