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7:05:44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号楼13楼;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25717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市场监管主责主业,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与覆盖面,着力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情况。本年度,我局依托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多个平台,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监督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69条;其中,通知公告、工作动态112条;行政处罚信息432条、行政强制类信息29条;行政许可396条。此外,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刊发宣传报道92篇。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我局处理投诉举报6948件,全年办复人大代表建议1件,代表心声2件,政协提案7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依法依规办理完毕,未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在巩固2024年已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基础上,持续深化制度落实与执行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与总体部署;分管领导作为副组长,协助推进并履行监督职责;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仍承担本领域信息的初步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信息来源准确、内容全面。

为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理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水平,本年度我局优化了信息公开业务流程:局办公室继续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与日常管理职能,负责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维护及台账管理;同时,推动信息公开重心前移,将具体业务信息的审核、答复与办理权限明确赋予相关业务股室的具体经办人员。经办人员结合各自专业领域,负责对涉及本业务范围的公开内容进行专业性审查、内容核校与答复拟定,使信息公开内容更精准、回应更专业、流程更高效。

通过细化职责分工、强化业务融合,我局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签批、发布全流程规范,明确各环节公开时限、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责任主体,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与公信力,推动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纵深发展。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无独立网站、新媒体账号,无相关建设管理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反馈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设立监督小组,定期检查信息公开质量与时效;对外公布监督电话,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形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2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公开平台协同不足,信息传播效能有待提升。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如政府网站、信用公示系统)间的数据联动与功能协同仍不充分,信息发布存在“平台孤岛”现象,未能形成聚合传播效应,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政府信息的整体传播力。

二是政策解读与数据转化能力偏弱,公开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仍以信息发布为主,对于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最新政策措施、行业监管标准等,未能充分运用案例说明、数据可视化、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入解读和转化,信息“可读性”与“可用性”有待增强。

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答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仍有提升空间。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

一是加强平台协同联动,提升信息传播综合效能。定期梳理整合各渠道发布的信息资源,形成主题鲜明的综合性信息,方便公众一站式查询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信息。二是深化政策解读与数据挖掘,增强公开内容实用性。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行业监管标准等,同步策划制作图文解读、简明问答等配套解读产品。探索引入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降低公众理解门槛。围绕公众关切的市场监管领域热点问题、新产业新模式监管举措等,主动解读回应,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深度。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提升答复质量与公信力。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进一步明确从登记、分办、审核、拟文到送达的全流程标准与时限。特别强调答复文书在事实表述、法律依据引用、格式规范等方面的统一要求。定期组织相关股室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法律适用能力和文书撰写水平。建立疑难问题会商机制,确保复杂申请的答复合法合规、严谨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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