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1:02:21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辛磊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270895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认识,把准方向,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问题,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及时公开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具体如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类信息公开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其他信息公开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5年,公开泸州市书记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2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52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6件、政协提案和答复6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加强市容市貌、违法建设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

(五)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无独立网站、新媒体账号,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和发布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并落实专人及时处理信息的收集、加载、更新工作,并定期对信息发布内容、方式、保密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健全公开机制,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推进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监督保障体制建设,在充分满足工作需求的同时,切实保障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合法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

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

2.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生动,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各股室(队)的协调配合,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并审核发布,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准确。

 2.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从多层面、多角度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从市政环卫、违建治理等重点领域着手创新解读方式,从政策适用对象、实施影响、配套准备等微观层面强化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内容的通俗化、信息直观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实用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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