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15:15:58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马大道三段77号124办公室;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252268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职能转变与工作作风优化,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优质经信信息服务。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2条,较2024年稳步提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重点工作要求学习贯彻情况

1.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题培训4次,覆盖80余人次,提升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的理解和实操能力。

2.完善制度机制:修订信息公开审查、政策解读等2项制度,将国省市区重点工作要求融入全流程,明确公开范围、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公开信息合规无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条(不含专业平台发布数据),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占比100%。

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合规监管等信息3条;

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围绕产业升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开重点项目进展、工作通知等14条;

其他重点领域信息:财政资金、惠企政策等信息5条。

2.回应关切情况: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31件,人大建议答复3件,政协提案答复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泸州市),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变更等立项审批信息共36件,同步梳理惠企政策、政务服务等信息台账,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平台建设情况

无独立网站、新媒体账号,依托龙马潭公众信息网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权重提升至15%;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自查整改,全年组织专项检查2次,整改问题5项,确保工作落地。

(七)国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认领省市惠企政策42项,建立“政策-企业”精准匹配机制,推送政策100余次,惠及企业130家。聚焦辖区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及信息化产业主体需求,在技改升级、政策申报、要素保障、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提供定制化服务。通过常态化走访调研、企业专员对接等机制,联动多方力量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政务服务从“办得成”向“办得好、办得优”转变,助力区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重点工作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惠企政策、项目进展信息细节披露不够;

2.解读形式仍较单一,可视化、互动性解读占比偏低;

3.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不够紧密,企业获取信息与办事衔接不畅。

(二)改进措施

1.聚焦国省市区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每月更新惠企政策兑现进度、项目推进节点等信息;

2.丰富解读形式,新增政策宣讲直播、案例解读等,全年制作可视化解读材料15份以上;

3.打通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壁垒,实现政策查询、申报指引“一站式”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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