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15:52:09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商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77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25220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龙马潭区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服务效能为核心,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通过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条,党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33条,“扬帆龙马”平台公开信息1条。从公开内容上来看,主要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诚信建设、业务工作动态等。紧扣群众关切,第一时间回应诉求、解决问题,2025年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687件、网络问政38件、人大提案主办回复5件,协办回复2件。政协提案主办回复8件,协办回复5件,办结率和办理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区商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实行AB岗制度,负责信息公开的更新等工作,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二是提高公开质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规定,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过时信息、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修正,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利用党务、政府信息公开栏、“扬帆龙马”等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定期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日常检查,对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整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元,群众参与度还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改进措施如下: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在现有信息公开载体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丰富信息展示形式,增强群众获取政策信息便捷性,提高群众参与度。二是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信息更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更新有效信息、清理过时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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