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胡市镇 发布时间:2025-01-22 11:36:5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门户(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胡市镇党建办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胡市一街126号;邮编:646603;联系电话:0830-2660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胡市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泸州市龙马潭区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要求,围绕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结合全镇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22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条(含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服务监管等平台),占比18%;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64条,占比82%。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胡市镇2024年中心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隆黄铁路相关工作、耕地恢复工作、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方面,公开信息194条。二是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民生领域,公开信息128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网络问政办件25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8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3件、政协提案和答复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深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工作制度。2024年,胡市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胡市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统一上报和发布工作。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遵守“先审核,后发布”的规定,对政府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胡市镇无单独平台及新媒体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公开乡镇社区动态、党务、政务和财务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胡市镇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加强对村社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并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公开内容、更新时间等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村(社区)要求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较少,身兼多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公开数量、质量还有待提升。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大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二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并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各部门、各村(社区)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胡市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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