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双加镇 发布时间:2025-01-22 15:04:09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双加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龙马潭区双加镇友谊街408号;邮编:646609;联系电话:0830-26502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双加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按照保密工作具体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11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6条,占比14.8%;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65条,占比85.2%。

从公开内容来看,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重点项目工作信息公开。围绕耕地恢复工作、和美乡村巩固提升工作等方面,公开信息59条。二是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公开信息25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252件、网络问政20件、麻辣社区平台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36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双加镇深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工作制度。2024年,双加镇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双加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统一上报和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台账,确保发布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双加镇主要依托泸州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和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无新媒体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文字表述,严格落实审批表审签流程。双加镇在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泸州市信息监管平台所上传的信息,均经过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上传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息公行政议、政诉情况

 

复议

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复议接起诉

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上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内容类别单一,信息发布数量偏少、间隔较长;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局限,知晓率不高,群众获悉信息时间较长。

2025年,我镇将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定期做好人员培训,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观念,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线上充分利用村(社区)微信群,及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线下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惠民政策。让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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