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星街道 发布时间:2025-01-26 15:55:4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at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红星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联系(地址:醇香路107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8567533)。

一、总体情况

红星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从公开渠道来看,在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条,占比0.4%;利用街道、社区居务公示栏、小组公示栏,小区信息公开栏等传统途径公开1263条,占比99.6%。

2.回应关切情况。2024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21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3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经领导审签后上报,充分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红星街道无单独平台及新媒体平台建设。依靠龙马潭区政府网站、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扬帆龙马平台等公开工作动态、党务、政务和财务等信息。同时我街结合实际情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村(社区)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将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的来源、发布与审核。红星街道在龙马潭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泸州市信息监管平台所上传的信息,均经过领导审核后上传;各社区由社区书记负责审核进行上传,并做好日常读网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经办人更换频繁,导致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强。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并精通业务,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提供更全面、时效、规范的公开信息;三是加强经办人员学习和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信息审批,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抓好信息审批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对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再梳理、再细化、再规范,重点审查公开信息的文字内容、页面排版等细节问题,确保公开信息质效并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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