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longmatan.gov.cn/zw/)查看并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77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603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四川省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泸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区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加大监督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区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7348条。
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3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0条、政务动态信息303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913条),公开政府文件50条、政策解读54条(含图解版政策解读27条),常务会纪要13期、通知公告378条,转载中央、省、市官方平台稿件1317条,政府门户网站全年浏览量13059324次;在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公开信息6017条;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0997条(其中,龙马潭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567条,龙马潭发布微博账号发布1005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5204条。
2.回应关切情况。区长信箱共计收到群众来信42封,内容涉及咨询、投诉、建议等方面,受理回复率100%,未收到任何投诉或不满意反馈。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13件。发布在线访谈视频17个。发布网上调查6个,征集民意,有效解答人民群众关心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会商和分析研判,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办结,其中主动公开9件,不予公开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自然人对该件提起了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无法提供1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自然人对该件提起了行政复议,结果纠正1件),采取其他处理方式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法定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更新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等重要信息,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图表图解等多元化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发布政策解读和图表图解4项,就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有效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做好省政府公报归类展示工作,清理收集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和11个镇街接收省政府公报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确保省政府公报能够在基层及时展示,发挥出政府公报服务群众、方便百姓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数据同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政务新媒体公开数据一致,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录入,及时更新维护平台栏目。按照“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思路,参照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布局,建设龙马潭“数字政府”专区,汇集企业群众高频办事事项,为个人、法人提供“一站式”办事服务平台,当好了惠企便民的“贴心人”。出台《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将13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系统监管,落实“周巡查、月监测、季度通报”制度,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公司开展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定期统计、通报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定期组织培训和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2次,帮助提升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7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11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73 | ||
行政强制 | 20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74.6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1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如某些重点工作动态、重要信息、权威信息等发布相对滞后;二是政务公开人员在工作衔接、政策把握、业务水平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都是法律专业相关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有所欠缺;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深度不够,群众对政策理解不透彻。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敏感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和应对处置情况,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持续采取轮训、专题培训、定期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工作,对公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一文件一解读”的刚性规定,通过多元形式做好配套解读工作,让群众对政策把握熟悉、理解透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