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30 17:29:24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longmatan.gov.cn/zw/)查看并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77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603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四川省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泸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区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并加大监督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区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7348条。

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3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0条、政务动态信息303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913条),公开政府文件50条、政策解读54条(含图解版政策解读27条),常务会纪要13期、通知公告378条,转载中央、省、市官方平台稿件1317条,政府门户网站全年浏览量13059324次;在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公开信息6017条;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0997条(其中,龙马潭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567条,龙马潭发布微博账号发布1005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52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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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应关切情况。区长信箱共计收到群众来信42封,内容涉及咨询、投诉、建议等方面,受理回复率100%,未收到任何投诉或不满意反馈。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13件。发布在线访谈视频17个。发布网上调查6个,征集民意,有效解答人民群众关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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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会商和分析研判,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办结,其中主动公开9件,不予公开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自然人对该件提起了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无法提供1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自然人对该件提起了行政复议,结果纠正1件),采取其他处理方式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法定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更新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等重要信息,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图表图解等多元化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发布政策解读和图表图解4项,就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有效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做好省政府公报归类展示工作,清理收集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和11个镇街接收省政府公报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确保省政府公报能够在基层及时展示,发挥出政府公报服务群众、方便百姓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数据同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政务新媒体公开数据一致,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录入,及时更新维护平台栏目。按照“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思路,参照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布局,建设龙马潭“数字政府”专区,汇集企业群众高频办事事项,为个人、法人提供“一站式”办事服务平台,当好了惠企便民的“贴心人”。出台《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将13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系统监管,落实“周巡查、月监测、季度通报”制度,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公司开展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定期统计、通报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定期组织培训和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2次,帮助提升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73

行政强制

2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4.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如某些重点工作动态、重要信息、权威信息等发布相对滞后;二是政务公开人员在工作衔接、政策把握、业务水平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都是法律专业相关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有所欠缺;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深度不够,群众对政策理解不透彻。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敏感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和应对处置情况,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持续采取轮训、专题培训、定期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工作,对公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一文件一解读”的刚性规定,通过多元形式做好配套解读工作,让群众对政策把握熟悉、理解透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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